缺少一个完善的证券交易的具体规则,在王小仙看来,就大宋的这个基本条件,强行在几个大城市搞股票交易,最最理想的情况,也是把股市给搞成大a。
搞成一个超大型的大宋合法赌场,这还得是最理想的情况。
问题是这玩意还是和青苗法配套的,也就是说这赌场还附带高利贷。
歷史上的青苗法在推行的时候搞的下边摊派成风,几乎搞成了强制借贷,那这个新版的青苗法呢?恐怕也会不湟多让吧?
一个强制摊牌,强行逼富户去抵押家產,然后去借贷的赌场?这到底是什么烂政策啊。
可是王小仙转念一想:原本歷史里的青苗法也没比这个版的强到哪去啊。
一样出现强行摊派的情况下,这不好歹还有个赌场给你进去玩玩么,原版那个青苗法,好多情况下粮食借贷给贫户,人家吃了没钱还,富户可是要自认倒霉,莫说利息了连本金都收不回来。
而且王小仙和王安石谈过了,王安石自己都不否认他设计青苗法的初衷就有劫富济贫的意思的只不过是顶级的豪右和形势户他劫不动,所以才会设计出这么个劫中產的制度出来。
这岂不都是一样的道理么?
就是王小仙也有点没看懂,这一套规则真的运行起来割的到底是谁,到底是豪右还是富户。
万一哪一家上市公司,就算没有自己这个穿越者出谋划策,也能像江寧纺织公司一样搞成了呢?
尤其是配合著下一条,这个农田水立法的情况下。
表面上看,这一条是在说开垦荒地,兴修水利的事儿,前世的歷史课本也是这么讲的。
问题是大宋都开国一百多年了哪还有那么多的荒地了呀。
南方,而且至少得是洞庭湖以南或许还有,洞庭湖以北想要大面积去开垦荒地兴修水利这不搞笑呢么。
所以不管是歷史上的农田水利法还是现在的这一版,其核心本质都是一样的,就是国进民退么,就是要將仁宗朝、英宗朝卖得出去的公田想法设法的再给买回来。
这政策结合青苗法一起颁行,味儿就更重了。
富户跟朝廷贷款,抵押自己的田,到期还不上,没收富户的田,这个田,是不是就是荒地了?
朝廷是不是就可以招募流民开垦这片荒地了?
如果这个高利贷还是强制摊牌的,这是不是过於地狱了呢?
也难怪歷史上司马光尽废新法之后有人会拍手叫好,还给司马光偷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