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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老卫兵》(2 / 3)

写法,即叙述「孔乙己」故事的「我」,大于小说中明面上的参与故事的「我」,那个十二岁的小伙计。

以二十多年后成熟的「我」,审视、观察儿时的「我」的见闻,形成了一种集「成人」「儿童」两种视角于一体的叙述效果……

这也是需要在这篇小说中予以保留的——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雪绒花酒馆」里当酒保,老板勒格朗先生说,我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穿长礼服的客人,就在外面做点事罢。外面的短衣主顾,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白兰地从酒瓶里倒出,看过杯子底里有没有掺水,又亲看将杯子放进冰桶里镇着,然后放心:在这严格监督下,掺水也很为难。所以过了几天,勒格朗先生又说这事我干不了。幸亏介绍人的情面大,辞退不得,便改为专管端盘子的一种无聊职务了。】

背景环境和视角人物都交代完毕,就该「孔乙己」登场了。

【我从此便整天站在吧台里,专管端我的盘子。虽然没什幺差错,但总觉得有些单调,有些无聊。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们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老卫兵」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老卫兵」是站着喝酒而穿毛呢外套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毛呢,可却是一件帝国近卫军的蓝色旧礼服外套,肩章早已磨秃了线,肘部打着深色的补丁,下摆也破烂不堪,油污发亮,似乎从滑铁卢战役之后就没洗过。

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皇帝陛下」、「纵队进攻」、「为法兰西的荣誉」,教人半懂不懂。因为他总提起皇帝和近卫军,别人便从他常哼的、半懂不懂的旧军歌「卫兵宁死不降」的调子里,给他取了个绰号,叫作「老卫兵」。

「老卫兵」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老卫兵』先生,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

他不回答,对吧台里说:「一杯白兰地,要一小碟盐水豆。」便排出3个苏的铜币。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

「老卫兵」先生睁大眼睛争辩:「你怎幺这样凭空污人清白……」

「什幺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杜邦老爷家晾着的香肠,被看门狗追着咬。」

「老卫兵」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拿……拿战利品不能算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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