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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老马眼里的北平(2 / 3)

锅炉坏了,几天了还没有修好。

晚上,在邹获凡的房间內,桌子上摆著两瓶白酒和几盘菜。

邹获凡让食堂炸了一盘生米、辣白菜、跑到外面买了点肉做了一盘酱牛肉、另外一盘是猪皮冻。刘一民跑到供销社买了不少的炒瓜子,老马贡献了一碟咸菜还有一小碗酱油。

在两人注视的目光中,老马给他们表演了一个筷子沾酱油当下酒菜的喝酒方法。《狼烟北平》里面的文三用石头蘸酱油,老马用筷子沾。老马要比文三聪明,筷子比石头方便多了。

“你们两个试一试?”老马得意地看向两人,似乎是在炫耀他这个特殊的喝酒方法。

刘一民用筷子沾了沾酱油,筷子上沾的酱油很少,只能给味蕾带来一丁点的刺激,一口二锅头入喉,辛辣味立马將酱油的味道给遮盖了下去。

从这方面看,文三要比老马聪明,因为石头上可以沾更多的酱油。

刘一民赶紧夹了几口菜,他的这副模样惹的老马调侃道:“就这你就受不了了?”

“以前拉车,一天下来挣的刚好混个肚圆,不好的时候那就是小日子来的时候,真吃不饱饭。当时我们最不想去的地方就是饭馆和八大胡同,难受啊!饭馆门口都是肉香味,蹲坐在外面拉客口水直往肚子里面咽。蹲在外面的时候我们都在想,全聚德盘子是不是都是香的。

在八大胡同里面拉客,听著里面的窑姐儿娇滴滴的声音,心就跟猫挠的一样,也难受。可是就这两个地方有钱人多,不去还不行。別看我们蹲在外面,其实心在里面....嘿嘿....”

老马说的自己有点不好意思,感觉在两个有文化的人面前,讲这个有点粗俗。

“八大胡同里面也是苦命人!”邹获凡感嘆道。

“是啊,可咱也是,她们也瞧不上咱们,我呢有心照顾她们生意,也照顾不了。不过这日子说不好也好,至少咱没饿死。多少人拉著车拉著车,指不定遇见个什么病啊灾的就回不来了。我还活著,有时候吧,觉得活著真没什么意思,可到最后还是我活著,想活的却死了。

有个拉车的都叫他大脚趾头,穿鞋总是顶破鞋帮子,后来乾脆穿草鞋或者不穿鞋跑。解放了,几年不见的儿子跟著解放军回城了,本以为日子变好了,没两天可死了。

我当时就想,我要是死了也不亏,比他多活好几天,咱赚了,没想到这一赚就是二三十年!”

老马喝多了,谈兴出奇的高,等彻底醉了的时候,两人把老马扶回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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