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维夏,你带小队保护战马,其余人随我下马阻击敌人!”
汉斯拥有丰富的作战经验,他也在第一时间下马步战,还命令麾下小队长将战马集中起来进行保护。
这算是骑兵遇到步兵伏击时的标准应对战术,即下马原地结阵步战。
相比步兵,骑兵最大的优势永远都是机动性与冲击力,而在地形复杂的村庄里,这两种能力全都难以发挥。
且敌军这次的准备还算是充分,打头阵的是手持长矛与长剑的锁甲步兵,跟在后头的步兵手中还持有十字弩等远程武器。
不过这批敌军手头的弩并不多,甚至不到一手之数,这玩意很重,在逃跑时是个累赘,很多南境士兵最先丢的就是这玩意。
战局从一开始就呈现出一边倒的态势。
在狄厄瓦斯大陆的贵族军队体系里,什么样的人会去当步兵?
那当然是当不上骑兵的人才会去当步兵。
骑兵天生就比步兵高贵,战时工资都是步兵的好几倍,死亡率也比步兵要低,毕竟跑路的时候速度更快,更不容易被敌人追上。
如果有得选,谁会想不开去当步兵?
大部分情况下,步兵都是城市民兵或者雇佣兵组成,或者由贵族骑兵麾下最差的那几个侍从来充当。
放在这支南境侵略军里,能沦落到当步兵的,基本都是些混得最烂的落魄贵族后裔,这帮人通常要往上追溯个两代以上,才能找到正儿八经的贵族祖宗,早已称不上是真正的贵族。
因此在大部分情况下,步兵的单兵素质与装备水平往往会远逊于骑兵,即便舍弃战马进行步战,骑兵也同样能碾压步兵。
在休戈指挥下,骑兵们以四到五人为一个小组,配合作战并逐步向前推进。
一时间,这座谷地领的中等规模村庄里杀声震天。
休戈身先士卒,他仗着坚固板甲与灵巧身法,提着剑就杀入了敌军阵中。
只见他矮身躲过两根长枪的刺击,而后飞速贴近敌军士兵,长剑顺势一挥,瞬间就带走了一名敌军士兵的性命。
他身边的骑兵们也同样奋勇杀敌,顷刻间就将敌军的先头部队杀得七零八落。
随着打头阵的部分敌军被迅速击溃,余下的敌军瞬间就做了鸟兽散。
他们本就是军心涣散的溃兵,只是看休戈的人少才想着搏一把,压根就没有打硬仗的心理准备。
很快,四十来名下马骑兵就追着三位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