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吃,鲜嫩多汁,甜辣得当,你说得对,的確是我喜欢能够接受的味道。”
陈乔治看似只吃了一口鸡肉,实际上已经被常季的手艺征服了。
他一直以为白切鸡是吃鸡本味的最佳手段,那样才是最能体现鸡肉特点的烹飪方法。
可这道口水鸡却打破了陈乔治的固有认知,鸡肉和酱汁的完美搭配,才能更加凸显出鸡肉的特点。
也不是越简单的方法就越是完美,而是最贴合食材特点的烹飪手法,才是最合適的。
常季对於火工刀工的理解绝对到了妙入毫巔的地步,不然这个鸡的火候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恰如其分。
增一分就会觉得柴,减一分又会觉得生,鸡腥味都去不掉,此刻摆在面前的绝对是刚刚好的程度。
“那是,我说的怎么可能有错,我可是號称『常季通”的存在,绝对不会自砸招牌的,再说了常主厨的实力都是有目共睹的,这点小事不过是小意思。”
这件事放到其他厨师身上,杜维都会觉得不可思议,可放到常季身上那就是理所当然。
杜维鸡贼的一边说话,一边就装作非常自然的伸手去夹口水鸡了。
夹到面前以后,先是用鼻子深深嗅了噢,过足了鼻子的癮以后才珍惜地放入嘴里。
鸡肉一入口,就知有没有,杜维闭著眼晴慢慢开始享受起来,实在太好吃了。
几乎有种想要落泪的感动,心心念念靠著厚著脸皮爭取来的,吃到嘴里就知道,果然是值得他这么付出的。
鸡肉的鲜美和红油的香辣结合得非常完美,让他觉得之前吃的那些口水鸡完全不值一提。
有一种见过常季做的口水鸡,就再也不想见其他的口水鸡的衝动。
当然这种感觉很熟悉,只要吃一道常季做的菜,这种衝动就得產生一次。
陈乔治眼睁睁看著杜维自然伸出的手,阻止的话就在嘴里含著,却吐不出来。
头一开始他才一脸热情地邀请人家一起吃,然后菜上来了就翻脸不认?
他是真的丟不起这个人,就算他豁出去了,可看杜维那副样子,就知道哪怕是说了人家也会当没听到,除非拽住他的手,说不定可能有点用。
只能在心里劝自己还有三道菜呢,都是自己没有见识过的,还都是常季做的肯定值得期待。
当然陈乔治还是记得来这里找常季的初衷的,因此他將下一个目標放到了盐水鸡身上。
也是有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