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可以了。
凭著自己现在的影响力,保管比他爸孔军的乡长还好使。
再说,自己也不是不能入股在孔权那里。
有了本钱后,就静待时机,等著时代的风口到来吧。
进入21世纪后,钱就贬值得厉害,稿费標准却没什么改变。
所以文学挣钱的时间,最多就二十年,二十年后,自己才四十一岁,正是钱的时候。
沈砚现在就必须要下几步閒棋,好给以后的生活多几分保障。
再说,哪个男人不想有点事业啊。
就沈砚所知,有些大作家,除了写作,做其他產业的,也是做得风生水起。
像是电影《牧马人》原著《灵与肉》的作者张贤亮,就是成功商人,有镇北堡西部影城还有老银川一条街。
自己作为重生者,怎么也要比张老师有钱点吧。
家里的两个小傢伙,怎么也要让他们成为富二代,生活太苦了,自己吃点就算了,孩子就不用吧。
三个人一起干活儿,没多久,那半亩田的晚稻就收完了。
接下来两天,沈砚又裹挟著孔权帮著收了一天的穀子,又收了一天的包穀。
孔权虽然不乐意,但在沈砚一天两块钱的诱惑下,干得很起劲。
他现在要存生意本钱,所以肯下力肯吃苦。
他之所以这么努力,是他看到了沈砚和沈墨兄弟,因为有了本钱,才开了兄弟砖厂,每个月的几千块的流水,让他眼睛发红。
他自然也想像沈砚和沈墨那样,拥有自己的生意。
而且孔权还发现,这段时间以来,他爸孔军对他和顏悦色了很多,甚至家里的有些事情还会和他商量两句。
在这样的激励和正反馈下,孔权干劲儿满满,竟然从一个二流子变成了一个肯上进的好青年了。
孔权暗自感嘆:“还是要跟著聪明的人混才行啊!”
不管是沈砚还是沈墨,他都觉得是很聪明的人,起码都比他聪明。
经过三天忙碌,梁桂珍种的不多的那些庄稼基本都收回来了,剩下的,梁桂珍自己慢慢做就行了。
这把梁桂珍感动得什么似的。
沈砚是自己女婿,不必感谢。
但人家孔权可不是一家人,而是义务帮忙,怎么不让她感动呢。
当然,梁桂珍不知道沈砚给他钱的事情,不然梁桂珍肯定会把孔权赶走的。
一天两块钱,她就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