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猪瘦啊,是头病猪,要不就是伤猪,这群山猺子才有机会下手。”
陈凌嗯了一声,去和陈泽他们把那些老虎和狗扑杀掉的黄喉貂捡起来。
不得不说这群黄喉貂的牙口是真厉害。
野猪皮那么厚竟然被他们啃的全身到处血肉模糊的。
以至于陈凌他们都找不到野猪原来的旧伤在哪儿了。
不过无所谓。
这些都不影响判断。
尽管找不到这头野猪身上的旧伤。
但野猪身上散发出来的一阵阵恶臭,证明这头猪绝对是有问题的。
“这猪确实不行,一般公猪有这个头,基本上那都是有三百五十斤左右的。
要是这头猪是没伤没病,正正经经的有三百五十斤,我估计这群山猺子就弄不死它了。
可惜呀!可惜了这是头伤猪、病猪。
没被豺狼虎豹吃掉。
最后反倒被这群小东西给咬死了。”
山猫叹息着。
野猪超过三百五十斤,才够资格称其为大野猪。
这类大野猪,在山中横行霸道,如无意外是很少有天敌的。
除非负伤导致病残各种问题。
一般各类野兽,比如豺狼豹子等,是不会把这种大野猪当做狩猎目标的。
“走吧走吧。这样的病猪不值得要,解了肉也没法路上带,实在太臭了。”
“这倒是,臭得呛鼻子,天又热,懒得要了。”
众人都觉得臭,阿福阿寿和一帮子狗却兴致极大。
“得了,咱们闻着臭,它们倒觉得是香的,要不是刚才吃饱了,这会儿说不定早上去来两口了。”
陈泽他们笑道,认为两头老虎和狗群是嘴馋这头野猪呢。
陈凌和山猫倒是有点看出来,它们并非是对这头臭烘烘的野猪感兴趣,而是对狩猎野猪兴趣很大。群狗就不必多说了,前两年就经常跟着黑娃小金多次猎猪。
别说看到野猪了,入了山林,闻到野猪的气味儿就兴奋。
而阿福阿寿呢,第一次尝到新鲜猎物的血,也是当初夜里拍摄打虎戏的时候,闯进来的那头野猪。
所以对野猪血的味道记忆太深刻了,简直是激发它们猎性的导火索,是它们最初觉醒狩猎意识的启蒙。
所以它们看到野猪的兴奋程度比这些狗还要强烈。
这也是它们看到那群黄喉貂狩猎野猪,享受野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