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小姐,我来我来。」
一走出大厅,一个三十来岁的汉子就连忙迎了上来,殷勤的要接过箱子。
「张叔,这个不沉,我抱着就好了,你快去准备驴车,咱们去一趟小秦淮。」
张叔是网点招来的跑腿。
随着扬州各个网点的「生意」越来越兴隆,需要往小秦淮总部,乃至贷款实地走访的时候也多了,扬州支行便为几个大网点统一配发「公车」,这样一个驾车的「司机」,平常负责送送文件和赶着驴车送人送货。
谢文丽出了门,张叔已经套好了驴车,还在上车的地方,给谢文丽放了个小板凳。
「谢谢张叔。」
谢文丽冲着他点了点头,踩着板凳上了驴车。
张叔将撩起的帘子放下,捡起板凳,坐在车上轻轻一甩鞭子,轻轻的打在驴子的屁股上。
驴子尾巴轻轻甩了甩被他打的痒痒的屁股,踏着蹄子沿着路小跑起来。
谢文丽撩起窗帘,看向隔壁的钢笔店。
「也不知道那些文人会不会喜欢钢笔。」
虽然她从小也练了一手毛笔字,但相比毛笔,她更喜欢钢笔。
不只是因为钢笔吸一次墨水能用好久,不用频繁的去蘸墨,也不只是因为钢笔写字的更轻松,同样的时间能写更多的字。
最大的原因,却是她练习毛笔字的记忆并不美好,而钢笔对她而言则代表了新生。
是进入银行工作以后,她所收到的第一件属于她的礼物。
就在她的短暂的观察之中,已经有人购买了钢笔和配套的墨水,喜气洋洋的从店里走出来了。
「李兄,你也买了这种钢笔?是钢铁做的吗?手感好不好?」
有人见到熟人带着装有钢笔的红木盒子出来,立即好奇的问道。
「是铁的,摸在手里沉甸甸的,手感好极了!
我听掌柜的说,这是安部堂发明的笔,安部堂也在用!这能不好吗?
而且····,」
李兄拉着熟人走到一边,小声说道:「刚刚我听掌柜的说的小道消息,之后咱们吴州的科考,可能会允许用这种笔,吸一次墨水能写一篇文章!写得快,灵感来的时候,还不会有断墨磨墨的担忧。」
「真的假的?」
熟人一听,顿时瞪大了眼睛:「李兄稍等,我也去买一支。」
很快,熟人肉疼的抱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