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庄园的时候,狮子的管家——一只狼,确实让它们在一片树叶上按过爪印。当时狼说,就是个『入职登记』,谁不按,谁就走兔。
  当时几百只兔子排着队,谁敢不按?谁又会去仔细看上面那些密密麻麻的字?
  狐狸律师对着大象法官侃侃而谈:法官大人,您看,这是『自愿』签署的协议。『奋斗』,是这些兔子高尚的追求。我们庄园,只是为它们的追求,提供了一个平台。这完全符合『合同自由』原则。这是『森林合同法』所保护的。
  大象法官听得直点头,最后,一敲槌子:狮子庄园行为,符合法律。兔子们的诉求,予以驳回。
  兔a和它的伙伴们,输得一败涂地。
  它们没要回自己的胡萝卜,还因为诬告,被狮子开除了。
  从此,再也没有兔子敢反抗。」
  童丹无声咂了咂嘴。
  看看。
  事实和证据,是一回事吗?
  不。
  彻头彻尾的两码事。
  甚至可能互相对立,截然相反。
  「……所以,如果光靠丽城那家人的力量,不可能讨回公道,因为他们和兔子一样,只有事实,而狮子,有能力制造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童丹接话道。
  晴格格看似什么都没有回答,其实什么都回答了。
  事实,是没有意义的,兔子的头上的汗,眼里的泪,身体的痛苦,还有心里流的血,在森林法庭上,一文不值。
  论分量,还比不上一张签了字的树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