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餐!」
「该死,我已经在拼命证明自己是一位冒险者了,为什么这伙地精还是要把我圈进兽栏里?」
「你说的证明自己,是指在地上打两个滚吗?」
「这难道不能说明我是一只身体灵活的绵羊?」
「是的,你成功了,那只红鼻子走过来了。」
群羊紧跟着回头望去,意识到打滚似乎真的有用,紧跟着就要效仿起来。
「嘿,这只羊还会打滚呢。」
红鼻子吉拉哥眨了眨眼,指挥着手下将那只翻滚在羊群中的绵羊拽出来,」一般好动、矫健的肉类比较瘦,我喜欢吃瘦肉!」
群羊连忙站稳身子,庆幸自己的动作慢了一拍。
「咩咩!」
至于被拽走的绵羊扑棱着四条短腿,看向自己的伙伴们,就像是说「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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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绵羊们又能做什么呢?
「我会在你的坟墓上插上一朵鲜花。」
在他们默哀时,另一只矫健的绵羊「嗖」地跳出羊群,踩踏在同伴们宣软像棉花一样的脊背。
它显然更灵活,但这并不是能冲出重重包围的理由。
吉拉哥想要喊来地精拦住这只绵羊,直到瞧见它嘴里叼着的卷轴:「哦,那是先知大人看重的绵羊,让它过去吧。
「是布彻!干得漂亮!」
一只被关入兽栏的绵羊欢呼着,「快去向诗人」唐奇证明我们是冒险者,我是哥布林杀手,他在深井中见过我的!」
布彻应当是听到了伙伴的呼唤,所以他没有回头,只想一举冲刺到大市场中,被地精与兽人所环绕的黑发男人。
「咩咩!」
唐奇瞧清楚了这只特立独行的绵羊。
它看起来平凡无奇。蓬松的卷毛,黑色的脸以及弯曲的角,也只有嘴里叼着的卷轴,让他倍感好奇。
如果是一件有用的物品,自己大概会将这只绵羊放生,然后将其它绵羊圈养在一起产下羊崽,为部落提供源源不断的肉食。
抱着这样的想法,他打开了布彻叼来的卷轴:「这是————地图?」
羊皮纸卷自北向南,一条曲折的公路,从龙金城作为起始,南方长城作为尽头,蜿蜒绕过地图上丰富的地貌、乡镇、地标,【下囚之路】的字样赫然呈现在公路之上。
毫无疑问,这解决了唐奇的燃眉之急一根据【向导】的专长,他大概判断着,自己从晨暮森林的哪个位置走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