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发出「吱吱」的,让人汗毛倒竖的尖锐噪声。
她尾巴都要跟着翘起来了。
而那头的酒鬼们见唐奇迟迟不作声,也纷纷放肆笑起来:
「我尊敬的大艺术家,怎幺还不开始您的盛大演出?」
「快开腔啊!我还等着我奶奶被你吓活过来!」
「得了吧,别再耽误我喝酒了好幺?明早还要上工……」
唐奇放下了断弦的鲁特琴,酒鬼们只当他是想要放弃,又一阵哄堂大笑。
好在他脸皮够厚,所以满不在乎,只是琢磨该如何调动起整个酒馆的气氛——
一首歌最简单的结构,无外乎前奏、主歌、副歌、尾奏四个部分。
其中,前奏至关重要,直接决定了能否吸引这些酒鬼的耳虫,让他们沉浸其中。
否则,当所有人都带着『笑话』的固有印象审视他,只凭藉单调的人声,唐奇不可能压住这帮酒鬼的笑声。
到时候各种嘈杂的声音混在一起,只会演变成又一场闹剧。
但鲁特琴的失声,让他失去了前奏的重要依托。
必须要选择一个替代品,帮他镇住场子。
他想起乐队每每开场时,为了吸引听众目光,所必不可少的第一声——
击鼓。
唐奇眼前一亮。
走近酒馆的吧台,手掌用力砸向了木制的长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