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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搏命之王,此人剑术不在我之下(1 / 6)

第174章 搏命之王,此人剑术不在我之下

“轰!”

山洞石壁被轰出通道。

厉胜男临走之前,把山腹之事告诉阎铁珊,阎大老板非常够意思,僱佣一批土夫子,硬生生挖穿了山腹。

这些摸金校尉、卸岭力士,做別的事情不擅长,做这种事,没有比他们更擅长的,这是他们吃饭的本事。

观山寻脉、火药开路、生克制化、长锄大铲,管他什么机关陷阱,什么铜浇铁铸,不过是土鸡瓦狗罢了。

“李大侠、陆大侠、大侠,你们怎么样了?上官木在什么地方?”

阎铁珊慌慌张张带人走来。

由不得他不慌张。

霍休设计杀光金鹏旧臣,阎铁珊在必杀名单上,眾所周知,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太监的人缘非常非常差。

阎铁珊就曾说过,自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內务总管,在金鹏旧臣中,他可以说是人缘最差、名声最臭的。

按照上官木的脾气,如果有对阎铁珊落井下石的机会,肯定会把阎铁珊大卸八块,尸体扔到山沟沟餵狼。

阎铁珊不怕死,只不过,他从五岁开始便是残缺的,想留个全尸,想死后有人给他披麻戴孝、

烧香祭奠。

一个太监,活到七十多岁,他大概率不怕死,只担心做孤魂野鬼。

李兆廷道:“阎大老板,劳烦你过来看看,他到底是户部尚书上官木,还是国舅上官瑾,我有些迷糊....

阎铁珊身形如电,一步掠至李兆廷有些感嘆。

或许是某几位作家影响太大,武侠世界的太监,大多有两种特点。

一是葵宝典,速度比较快。

二是天罡童子,防御比较高。

阎铁珊属於前一种。

当年就是他背著小王子,在千军万马中衝杀出来,一路逃到中原。

阎铁珊低头查看霍休的脚趾。

天生六趾。

这个特徵做不得假。

紧跟著擼起霍休的衣袖。

金鹏贵族手臂有禽鸟纹身。

皇族有专用纹身,百鸟之王。

臣子有特定纹身,鸟中贵族,

两种纹身看起来很相似,实际上截然不同,皇族纹身栩栩如生,就像被凤凰大鹏盯著,臣子纹身相对呆板,带有工具属性,样式以鹰集雕为主。

户体身上有两种纹身。

超过甲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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