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而且是走了大运,能在那么多的分身障眼法中找寻到了唯一的真身,本尊。
“你是自己跟我走,还是我挑断你的手筋脚筋带伱走?”他看着李暮蝉轻声道。
李暮蝉不慌不忙,不紧不慢,仿若闲庭信步般走在灯火通明的街市上,听着两侧酒楼里豪饮放歌,斗酒划拳的吵闹声,他悠然问道:“尊驾如何称呼啊?”
只这句话一出口,落魄剑客已皱起了眉。
原来不是他走运,而是这人主动找上他的。
落魄剑客同样漫步而行,二人只似结伴赏景游玩的年轻游侠儿,一个提剑,一个挎刀,一个白衣,一个黑袍,并肩而行。
“白!”
“白?”李暮蝉蹙眉沉思,双眼却像是在欣赏着夜景,看着月色,走了没几步,他突然眼神一亮,“白玉京的白?”
落魄剑客并未回应,而是好奇道:“你在看什么?如今大半个金陵城的人只怕都在找你。那人说过,他很欣赏你,只要你息了野心,弃了野望,从今往后,你在‘青龙会’大可一手遮天,他只要你的忠心。”
“只手遮天啊,呵呵呵,”李暮蝉轻叹着摇头,笑了笑:“欣赏?在我眼里,这两个字已是上位者对下位者的褒奖,尽管是赞美之词,但太廉价了,还不如街边的一根骨头……谁要只手遮天啊,我想要的,是唤风得风,要雨得雨。”
他已丝毫不再掩饰自己的野望,或者应该说是扶摇直上九霄青天任翱翔的雄心壮志。
说罢,他忽然停下脚步,停在了一家最大,也最热闹的酒楼前。
“不介意我请你喝一杯吧?”李暮蝉温和笑道。
落魄剑客也笑了:“我倒想看看你还有什么样的把戏。”
李暮蝉做了个请的手势,二人旋即齐齐步入。
这酒楼也是他的产业之一,尤其是酒,几蒸几酿都有说道,经过他的几番改良,总共酿出了七种风靡金陵的美酒。
有的酒烈色如琥珀,饮如火烧,醇香浓厚,为江湖豪杰所推崇;也有的酒,色泽桃红,温甜如蜜,老少皆宜;还有清冽之酒,初饮苦涩,再饮回甘,荡人心脾,曾在秦淮河为那些风尘女子所钟爱。
可惜,李暮蝉自己却没怎么喝过酒。
如今他却想饮一杯。
在这一天,这一夜,这大宴金陵的日子,他确实该喝酒庆祝一下。
酒楼里,聚集了不少江湖中人,而且多是恶徒凶人,邪道高手,以及江洋大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