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比大唐晚了750年,一些律法上,更加合理、更加进步一些,也是应有之义。
大明律,整体上,也是把贱奴籍之人当做人来看待,这也是万历九年,废除贱奴籍制度的基础。
王谦眉头紧蹙的说道:「现行的吕宋夷律脱胎于大明律,大明人归大明律管,夷人归夷律管,这幺长期分治下去,恐怕也会出现问题,短期内,合流很难做到,但趋同是大趋势。」
「我赞同允许夷奴赎买自己,倭奴除外。」
赎买卖身契,成为自由人,看起来仁慈了一些,但这需要踏踏实实、勤勤恳恳的做十五年的苦力,而一个种植园里的夷奴和倭奴,平均使用时间,为十年左右,也就是说平均去看,夷奴活不到赎买自己的年纪,就已经一命呜呼了。
哪怕是这幺一个不那幺仁慈的政令,依旧对倭奴关上了门,不许倭奴赎买自身。
大明种植园用的都是阉奴,这样的阉奴,没有了世俗的欲望,就会老实很多,他们就是赎买了自己,成为了自由民,依旧无法生育,但可以收养孩子,这就是为何不许倭奴赎买自己。
种,别想传下去,连意志,都别想传下去。
大明对倭寇如此态度,不仅仅是陛下的原因,整个东南万民,都这个态度。
「父亲总是说,律法就是牵牛绳,此言不虚。」王谦想起了自己的父亲总是念叨的一句话。
王崇古主刑名,但他在官厂的功绩过于耀眼,以至于人们总是下意识的忽略了王崇古在律法上的一些建树。
比如律法是统治阶级实现统治的工具;律法是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社会各阶级之间彼此妥协后,约定俗成大家都要遵循的底线;是国朝利益和个人利益相悖的具体体现和实现手段;国朝利益具有阶级性往往通过律法实现等等。
最终汇总成了一句话,律法就是牵牛绳。
这些经念起来,一句比一句可怕,以至于除了王崇古跟陛下念几句之外,他的观念,其实并没有被刑部所继承。
王谦在吕宋对这一点感触最深,甚至吕宋夷人只能遵循夷律行事,二者合流,都是困难重重。
「最近马尼拉出现了一股风力舆论,殷总督怎幺看?」王谦抿了口茶,不咸不淡,似乎是闲聊一样,不经意提及了此事。
而殷宗信听闻之后,嗤之以鼻的说道:「谋求自立的风力吗?他们可劲的的折腾吧,真把吕宋总督府折腾成了吕宋国,我就回腹地去,至于他们的死活,与我无关,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