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答应了他们的条件,他们还是不会放人的,都是些凶逆之徒,手上不知道沾了多少人命。」
殷宗信的拇指无意识摩挲着刀柄缠绳,如果答应了匪寇的条件,他们如约放人,就不是那幺难以抉择了。
匪寇有船,大明水师有的是船,大家都是大老爷们,到了海上,大明军围追堵截会给他们厉害瞧瞧,但这些匪寇一定会得寸进尺,不断要求,甚至带着人质离开。
谈判陷入了困局,需要殷宗信这个决策者决策。
「倭寇。」殷宗信看着这些贼人,发现了其中一个月代头的倭寇,一切都变得理所当然了起来。
大明人出海后,道德会有所滑坡,但是无论如何,也不应该滑坡到这种地步,公开处刑、连尸骨都不收敛、用孩子作为人质等等,这些种种行为,在殷宗信看到了那些倭寇之后,立刻明白了为何如此。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和倭寇厮混到一起的狗杂碎,能是什幺好人。
殷正茂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都比较啰嗦,尤其是喜欢回忆当年,会回忆自己如何的意气风发,打的倭寇抱头鼠窜。
但每次讲到这些倭寇作恶的时候,殷正茂都会选择性的跳过,但父亲那种落寞的神情,让殷宗信记忆十分的深刻。
倭寇作恶,在朝鲜战场上,也是表现的淋漓尽致,大明军能够如此顺利的推进收复失地,也和朝鲜人心向背有很大的关系。
殷宗信抓紧了手中的戚家军刀,慢慢举过了头顶,厉声喊道:「我数到三,若是不肯投降,刀剑无眼!」
「一!」
「二!」
「杀!」
殷宗信数到了三,手中的长刀猛的挥下,这是进攻的信号,十二名全甲陷阵营军兵出列,一步一步脚步坚定的向着贼人而去,无论对方是否要杀人,他们收到了将令,就不会停下脚步。
殷宗信之所以如此决定,是因为戚继光《纪效新书》有载:遇贼挟民,则锐卒直进,勿以姑息失机。
所有军兵对这条军纪,也是了熟于心。
十数个贼人,大声的喊着,甚至把手中的匕首刺进了孩子的脖子,但依旧无法阻止重甲步兵的前进,贼人万万没料到,殷宗信会直接下令进攻。
这些贼人终于慌了神,开始四散逃跑,等待他们的是箭矢、是火铳。
一阵喧闹之后,殷宗信全歼了这批贼人,本来就是丧家之犬,全靠孩子充当人盾,才撑到了现在。
贼人死了,也有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