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来一名士卒的惊呼。
屈侯不耐烦地皱起眉,把他拨拉到一边,探头向城外看去。
“嘶”~“屈侯倒抽一口冷气。
大道尽头,就见一支队伍正朝着城门走来。
近二百人的队伍拉得不算太长,衣装杂乱,武器也制式不一,可那股子彪悍的气势却让人眼角直跳。 不管是骑马的还是步行的,那些人浑身都透着悍勇之气。
那是见过血、拚过命的人身上才有的肃杀之气,绝非临时拚凑的乌合之众。
屈侯死死地攥住城垛的青砖,指节泛白,连指甲缝里嵌进了砖屑都没感觉。
他掌兵多年,什么样的队伍没见过?
可眼前这群人,个个都带着一股子“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狠劲儿,这是能在战场上啃硬骨头的一支精锐啊。
杨灿来上任时已经带了一支一百二十名的骁勇亲卫,如今又添了这么一支生力军......
李凌霄,李老城主,真能把这样的一个强大对手赶走吗?
队伍已经走到城门下,骑在马上的老辛抬头朝城上望去,目光与屈侯撞个正着。
老辛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只是朝他微微颔首,屈侯却不禁心头一颤。
他的犹豫,或许真的到了尽头。
一到城门口,炊烟味就更浓了,羊肉的香气顺着风飘得更远,勾得部曲兵们喉结不停滚动。 一个身材高大的鲜卑壮汉捅了捅身边的同伴,他的肩膀十分宽厚,手里的长弓比寻常人高出一截。 “歙,这上邽城,比咱们草原上最大的”霍吞'(城郭)还气派呢! “
他眯着眼打量城墙,声音粗重:”我听人说,这城里的房子都是砖石盖的。
冬天要烧地龙,比咱们的毡房暖和十倍,夜里睡觉都不用裹三层皮袄,是不是真的? “
被他捅了一下的鲜卑汉子脸上带着道浅浅的刀疤,那是去年跟秃发部厮杀时留下的。
他咧嘴一笑,露出两排结实的牙齿:“何止是暖和!
我年前进城卖皮毛时,见过城里的铺子。
货架上的麦饼堆得像小山,还有甜丝丝的蜜饯,咬一口能粘住牙,比咱们草原上的奶疙瘩好吃多了。 “壮汉的眼睛更亮了,伸手摸了摸怀里揣着的半块干硬的肉干。
那是他路上省下来的口粮,嚼起来像啃老树皮。
他望着城中的方向,重重叹了口气:“说起来,当初杨城主把咱们部落一分为三,让两个分支去城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