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的老爹。」
说完,他一夹马腹,驾马扬长而去。
离开那个关押着金丝雀们的庄园,猎犬心情还有些复杂。
他可是个杀手,擅长的是为老板去打扫碍眼的东西。
现在让他去哄几个哭哭啼啼的贵族娘们儿,简直比让他去单挑一个营的骑兵连还累。
穿过一片茂密的蕨类植物丛时,胯下的战马突然不安地打了个响鼻,四蹄焦躁刨动着,肌肉紧绷。
那是食草动物对顶级掠食者本能的恐惧。
猎犬按住马颈安抚着它,另一只手极其自然地滑向腰间的手枪。
「别紧张,伙计。」
一道低沉声音从红杉树后传来。
紧接着,五六双绿油油的眼睛在阴影中亮起。
是狼!而且还是体型硕大的北美灰狼,每一头都差不多有小牛犊那幺大。
虽然它们一个个呲着牙,却始终乖顺地围绕着一个男人打转。
那男人穿着一身鹿皮猎装,头戴着宽边毡帽,帽檐下露出半张胡子拉碴的脸。
他正坐在一截枯木上,手里拿着一块风干肉,随手抛给脚边的一头头狼。
那头狼立刻像条哈巴狗一样,跳起来接住肉块。
这是驯兽师,代号野狼。
跟猎犬一样,也是老板的死士,只不过这家伙的技能点全点在了跟畜生打交道上。
「带着你的这些狗崽子躲远点!」
猎犬松开枪柄,却还是面带愠怒:「那边住着几个娇滴滴的西班牙小妞,要是把你这些宝贝当成什幺丛林怪兽,吓坏了她们,老板非得扒了你的皮!」
野狼很不爽地哼了一声,拍了拍身边头狼的脑袋。
「老子还没找你们算帐呢!」
「那头灰熊可是我花了大半个月,好不容易才驯服的大家伙,两米五高,站起来跟座山似的,多好的苗子啊,结果呢?被你们一枪崩了脑壳!」
他指着不远处的血,一脸心疼:「就为了演场戏?把它腿打断不行吗?或者开枪吓唬走也行啊,非得弄死?」
猎犬翻了个白眼,自顾自点上一根烟:「别像个娘们儿似的在那心疼畜生。」
「那头熊袭击了豪尔赫,尝到了人血的味道。这林子里还有活人,一旦那畜生尝过人血的咸味儿,它就不再是野兽了,它是怪物,它会上瘾的。不打死它,早晚是个雷。」
野狼愣了一下,这个理由好像确实没法反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