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已经无法像过去那样稳稳压在几位内务部助理次官的手中了。
监狱事务与治安体系向来密不可分,现今更是要服从统一调度。
流放制度的执行、死刑赦免的初审,也越来越依赖警方的调查报告。
瘟疫防控、地方骚乱、火灾应急往往都需要警队出动维持秩序。
外国侨民登记、流亡者监控乃至于国内安全情报的初筛,也都离不开警务情报局的帮助。
至于内务部分管的出版物审查、剧院牌照管理等等,坐拥帝国出版的亚瑟倒也不在乎内务部愿不愿意给他这方面的授权。
现如今,亚瑟唯一难以插手的内务部核心权力,恐怕就只剩下批准或驳回地方市镇章程了。
毕竟,哪怕是内务部执掌的选举监督工作,也都是需要警务部门从旁协助的。
当然,亚瑟·黑斯廷斯爵士绝对没有想要操纵选举的意思,英国的每次大选都是按照基本法、按照选举法进行的。
但是,如果你一定要问,亚瑟爵士支不支持他的朋友迪斯雷利先生连任陶尔哈姆莱茨的议席,那他肯定是支持的,毕竟迪斯雷利先生连任对于维持伦敦东区的稳定有好处,是对东区人民负责任的举措。
政府也不止一次强调过,英国是一个开放自由的国度,每次大选都秉持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接受广大英国民众的监督。每个选区的登记官、治安法官和市政委员会都会在大选中承担关键职责。
不过嘛————
选举说到底就是一场大型的街头活动。
而1830年代的英国大选是什幺样的?
酒馆开到凌晨,候选人请客贿选,各派党徒群殴械斗时有发生,而且由于采用记名选票,每张选票都要公开点读,因此自然会出现威胁、恐吓、骚扰的现象。大选期间爆发骚乱,各派支持者冲击投票口也是传统保留节目。
每当发生这种情况,又应该由谁来维持秩序呢?
那当然是警察了。
而警察归谁领导呢?
内务部。
而这意味着什幺?
派出多少警力?
派谁去?
是强硬处理还是软处理?
批准哪些公众集会?批准多少人参与?
哪些活动应当被认定为扰乱治安从而可以驱散,哪些活动又应当被认定为合理发泄情绪不予逮捕?
这里面都是讲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