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他心潮澎湃、笔走龙蛇之时,耳边却忽然传来了江瀚的声音:「庞经年,」
他吓了一跳,连忙停笔,起身应道:「臣在。」
「你把崇祯八年的起居注找出来,大概在四五月间,本王刚刚打下成都府不久的那段记录。。
「」
江瀚吩咐道,「你给卢督师好好念一念,让他听听,成都府的官绅老爷们,平日里到底做了多少善事」。」
庞经年不敢怠慢,立刻在随身携带的行囊中翻找起来。
不多时,他捧出了一本用蓝布封皮的册子,封面上楷书工整写着「汉王起居注·崇祯八年」。
庞经年翻到居中一页,随即深吸一口气,开始诵读:「崇祯八年,岁在乙亥,夏四月,王师克成都。」
「五月庚申,汉王谕令,彻查成都府并周遭州县,推行追赃助饷、清丈田亩、公审诉冤、均田平赋诸政。」
「六月丙寅,中军参将曹二,呈五县清查初录于王前。」
「五县者,乃温江、郫县、崇宁、新繁、灌县。」
「此五县为成都府上县,都江堰灌区膏腴之地,物阜民丰。」
「今查,五县下辖九十八乡,共有地主两千六百七十九户,其家眷、亲族、仆役等,共计一万三千八百七十二人。」
「此两千余户地主中,经百姓首告、邻里指证、帐册查对,有明确罪恶行迹者,计八百六十九人。」
「其罪行概类如下:「一、私设公堂,擅用笞、杖、枷号等私刑,致死致残佃户、雇工、债户者;」
「二、强夺民田,伪造契据,或趁灾荒低价强买,逼令卖田者;」
「三、放纵家奴、勾结胥吏,欺男霸女,奸淫佃户、佣工妻女者;」
「四、高利盘剥......五、遇灾闭......六、干涉词讼...
」
「据案犯供述、百姓诉状及乡邻佐证:」
「五县之内,直接被上述地主及其家奴杀害之佃农、债户、奴婢等,计一千五百三十二人。」
「被逼租、逼债、迫害而自尽、病饿致死之百姓,计三千五百二十三人。」
「被地主及其子弟、豪奴奸淫之妇女,计五百三十四人。」
他翻过一页,纸张发出轻微的沙沙声,在寂静的大厅中格外清晰:「另录要案示例:」
「郫县地主秦伯庸,为人苛酷,惯以私刑处置佃户,仅本人亲手或下令杖毙、沉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