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硬不起来的橄榄球队员和同性恋男友之后,她却迟迟都没能展开自己人生中的第四次恋爱。
而她又根本不敢自己去德克萨斯定居,「我很畏惧,没有人知道我有多害怕!真的!我是在阿拉斯加长大的女孩子,我知道一个女人独处在一片原野上,意味着什幺!哪怕那个女人从很小就学会了使用刀子,一旦达到年龄,就第一时间考取了持枪证,但是,啊,我太知道一个男人一旦凶猛起来,到底是拥有着怎样的力量————我的爸爸曾经一只手把我提起来,扔出去十几米!」
嗯,一共啪了五次。
中间喝了一大壶咖啡,共进晚餐一次。
认识了一个如此吊诡的女孩儿,一位天才歌者,和荒原诗人。
她的气质看上去是如此的清冷出尘,但她的内心却像是荒原上的永久冻土一虽然到后来,这冻土好像有点融化了。
她说:「林,你简直就是我想像中最完美的男性,像荒原上的狼群的首领,每个有月亮的晚上,对着月亮嚎叫!强大,睿智,冷酷,诗意,征服!」
临别时,她又说:「我的身体能让你满意吗?下次你想草我了,给我打电话好吗?求你!365天和24小时等待你的电话!当然,下次如果有时间,我想跟你聊聊诗歌,我对中国的诗歌很感兴趣,或者别的什幺,比如,音乐。你知道的,你的《21》征服了我!那种杂乱的、荒芜的,但是强壮的、蓬勃的力量!」
嗯,事实上她不知道,其实林见鹿本来是预备了几首中国的唐诗宋词,比如《夜雨寄北》,又或《如梦令》,打算勉强翻译成英文,跟她交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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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的曲意玲珑,与莫名惆怅,他觉得应该能打动一个阿美利加女诗人敏感的内心一但是,嗯,被她的吊诡的个性,和强大的讲述能力给吸引了,没顾上。
「当然!————我会给你打电话!」
「会是下周吗?」
「不,可能是明天!」
「太棒了!」
然后,她走了,赶去《与魔鬼共骑》的剧组,用她的话说,「ang其实是一个内心很撕裂的人,他活得很压抑,他有着骨子里的东方式的生存哲学和逻辑认知,细腻且完备,无从挣脱,但他又完美掌握了西方的表达方式,所以,他可以自己和自己谈恋爱,并上床。我很享受跟他共事,并观摩他同每一个工作人员以及演员的沟通,一种女性式的独特的谦卑与平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