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解释道:“管家在饭后一直独处,而死者三个子女虽然在一起聊天,可都有各自离开的时间。”
“至於两个佣人,她们在案发当天刚好有事全部请了假,我们已经核实过,她们的確拥有不在场证明。”
这时,道恩奇怪的问:“为什么不考虑外人作案的可能性?”
“这种可能被基本排除了。”
格鲁特说道:“我们在附近园里发现了一把沾染血跡的手枪,应该就是行凶时用的如果是外人做案,他没理由將凶器留在这,应该会將它一起带走才对。”
有道理!
道恩点点头。
他没有问为什么找到凶器了还抓不到凶手,1940年的英国可既没有硝烟测试,也做不了指纹验证。
道恩转著掌心里的手杖,突然问道:“格鲁特警长,四个嫌疑人在哪里?”
一一他准备破案了!
作为一个熟练掌握【摄神取念】的巫师,道恩会告诉这些麻瓜警探,所谓名侦探不过只是见他的门槛!
但格鲁特却扫兴地说道:“他们都不在家,去处理死者的身后事了但在中午12点左右应该会回来。”
大鬍子耸耸肩膀:“他们虽然是嫌疑人,但没有证据,我们也没办法限制他们的行动。”
道恩皱了皱眉,他看一眼腕錶,发现距离12点还有一个多小时的时间。
不想在这里乾等,他便准备先去案发现场看一看。
格鲁特在前方带路。
死者死在了西边住宅一楼的某个房间,道恩走进去一看,发现警戒线已全都被拆掉。
一一毕竟是两天前的事情了。
道恩蹲下身,仔细查看沙发上用白色顏料勾勒出的死者体型,房门与窗户的上锁方式,地板那一摊乾涸的血跡,以及角角落落不起眼的地方。
然后——·
他什么也没有发现。
道恩发觉,他在偏向推理层面的逻辑天赋似乎不够高,完全没有故事中那种一眼发现不对劲的能力。
“喷!”
道恩咂咂嘴,想了想,回头对等在一旁的格鲁特说:“警长,能让我一个人呆在这里吗?”
“—为什么?”
“你就当是我的癖好吧—思考案件时我喜欢一个人独处。”道恩敷衍解释。
大鬍子犹豫了一下,还是同意了,退出房间,顺便將门给带上,
一一案发现场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