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归说笑归笑,现在要做的并不是等着,达标的四个人都在首批的两百个信息里面。
刑事自诉要走在民事的前面,而这里就要涉及到另一个因素,也是平时很多人都不怎么重视但却极其重要的因素,管辖权。
管辖权是有规定的,不是这個法院管辖的话,你去起诉人家直接会不受理。
前世看的那些小说,比如什么开局账号被盗之类的,居然在一个法院把所有的网络犯罪行为人都给告了。
简直是逗笑呢,网络诽谤侮辱之类的罪名,其管辖都是基于人的,也就是说和现实犯罪差别不大,要么是犯罪行为地,要么是被告人居住地。
这两个地方才有权力对这种案件进行管辖!
所以,现实情况下,你如果真的想对网络诽谤或者侮辱你的网友提起刑事自诉,在第一步从互联网平台公司拿到对方信息后,第二步要去对方的居住地提起自诉。
为什么不去犯罪行为地,答案是你不知道他这个侮辱诽谤行为是在哪做的,所以你只能推测,应该就是在他住的地方,
所以,仔细看看吧,一个汉东省吕州市,一个汉北省叫园山县的地方,魔都有一个,剩下最后一个在汉西省。
为什么不维权,真的是太麻烦了,大规模的维权更是麻烦。
尤其是自己还不像那些主角一样有钱,可以随便请律师到全国各地去帮忙起诉,只能自己跑。
幸好,网络民事侵权行为的管辖稍微没那么严格,其中侵权结果发生地同样可以起诉。
这也是网络侵权行为的特殊性,可能一个在东一个在西,侵权行为地算是对方住的地方,结果地嘛,就可以理解为你住的地方。
当然,还有网络运营平台计算机设备所在地也算是管辖的一个地方。
现在要做的就是挨个先把刑事给告了,第一站魔都!
魔都这边的这个,根据注册信息显示,今年三十六岁,年纪不小了,不知道为什么,在网上那么激动干嘛。
都说四十不惑,这位仁兄也不知道是干嘛的,都快四十了,整天还在网上各种带节奏。
算了,之前给过伱们机会,结果你们都不理会,那现在是人是鬼,就得牵出来看看了。
也就是自己没下狠心,否则去魔都找精神科做个鉴定,完了就说网上的诽谤侮辱行为导致自己睡眠不好,精神焦虑。
这个就叫后果严重,到时候量刑就不好说了,缓刑都可能变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