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儿准有收穫。”
杨健也来了兴趣,说道:“这倒是,好猎狗鼻子灵,脚步轻,知道怎么埋伏。比咱们拿枪硬追强多了。”
果然,没过几分钟,就听到灌木丛深处传来一阵急促的“窸窣”声,夹杂著几声小兽临死前的短促扑腾声。
声音很快平息下去。
又过了一会儿,黑娃率先钻了出来,嘴里叼著一只肥硕的灰毛野兔,兔子脖颈被精准咬断,还在微微抽搐。
它走到陈凌面前,將兔子放下,然后蹲坐在一旁,吐著舌头,眼神平静,仿佛只是完成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紧接著,小金也回来了,它居然拖回来一只体型不小的獾子。
那獾子显然经过了一番搏斗,身上有撕咬的痕跡,但小金显然更胜一筹,一口咬穿了它的喉咙。
“好傢伙!这么快?!”
战士们纷纷围过来,看著地上还带著体温的猎物,嘖嘖称奇。
这一兔一獾,足够两条大狗饱餐一顿了。
“黑娃,小金,好样的!”
陈凌笑著夸奖了一句,从背包里取出把小刀,熟练地將兔子和獾子开膛破肚,將內臟分给两条大狗。
黑娃和小金立刻低头大快朵颐起来,吃得津津有味。
“看看,这效率!”
杨健感嘆道:“咱们要是靠打猎为生,有它俩在,绝对饿不著。”
陈凌一边擦著刀,一边说:“猎狗是猎人的半条命,好的猎狗不光能帮你找到猎物,还能帮你守住猎物,甚至救你的命。黑娃和小金,跟我进山的次数多了,山里的事它们都知道,门清。”
看著两条爱犬狼吞虎咽,陈凌心里也踏实。
他抬头看了看已经升高的太阳,对杨健说:“杨哥,歇得差不多了,咱们抓紧出山吧。早点到乡里,也好安排下一步的事。”
“对,赶紧走。”
杨健站起身,招呼战士们:“收拾东西,出发!”
队伍再次启程,沿著山谷向外走。
吃饱喝足的黑娃和小金更加活跃,不时在前方探路,偶尔会惊起一两只山鸡或野兔,但它们没有再出手,只是尽职地担任著嚮导和警戒的角色。
阳光越来越暖,山林里的生机也愈发盎然。
鸟鸣声此起彼伏,匯成一支喧闹的晨曲。
昨夜的惊险与紧张,仿佛都隨著这明媚的春光渐渐消散。
走出山口,看到远处村庄的农田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