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眾欢场上一唱一和,並不是衝著我来的,只是拿我当幌子,吸引其他人?”
“对。”
麻鸿连连点头:“所以这件事跟小人真的没什么关係。”
“你们干这种生意,难道红会不管?”
沈戎有些疑惑,在他看来,『宋江』和麻鸿等人的行为无疑就是趴在红会的身上吸血。
別人都是费尽心思通过刺杀目標来赚取红,这群人倒好,直接抢劫同行黑吃黑。
红会要真放纵不管,那会中杀手岂不是人人自危?
“沈爷,红会本身就是一个吸自己人血的组织,他们为什么要管?”
麻鸿眼神略显茫然,似乎不明白沈戎为什么会问出这样的问题。
“『宋江』他们杀人夺刀,又转手把刀再卖出去,如此一来一回,会里的杀手数量並不会受到多大的影响。
“甚至那些能掏的起钱买刀的人,实力大多都比原主还要强,这对於会里来说甚至还是一件好事!”
麻鸿说道:“而且就算会里想管,他们也管不了啊。您想想,要是真有人前来追查,那『宋江』他们为自己换一把献首刀就是了,谁能找到他们?而换刀的那点损失,对於他们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事。”
沈戎闻言不禁陷入沉思。
他突然发现,自己之前对於红会的认识还是不够精准,时常下意识將其看作一个正常的势力,可红会並非如此。
红会其实根本就不在乎会內底层杀手的生死,因此才会衍生出『认刀不认人』这样越看越诡异的规矩。
或者说,他们从定下规矩的时候,就知道会出现『宋江』这样的人,做杀人卖刀的生意。
甚至將其看作了是一种『活血』的手段!
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
命途难行,是眾所周知的道理。
所以在黎国八道中,根本就不缺想赚快钱的人。而红会的存在,恰好就为他们提供了无数的赚钱机会。
两者需求契合,那想要成为红会杀手的人自然源源不断。
只有像罗三途那样持有『青竹杖』的合伙人,才是红会真正重视的肱骨。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红会的本身就不是一个局限於某道某地的势力,而是由遍布整个黎国的无数座『红亭』所组成。
看明白了这一点,沈戎顿感豁然开朗。
此前他也曾有疑惑,如果红会真的只认刀不认人,那像罗三途这样的分会,